全省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工作会在成都召开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鉴定工作的新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监管,进一步做好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工作,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12月28日,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组织召开了全省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工作会,全省26家具有法医毒物“0502挥发性毒物鉴定”鉴定项目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梁伟波在会上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厅二级巡视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蒋兴清受副厅长王飙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法医毒物(酒精检测)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2023年全省23家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血液中乙醇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验证,获得“满意”19家,与去年相比,增加11家,满意通过率96%;全省26家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业务量2.5万件,比2022年增长13.6%。会议分析了机构管理、业务发展、能力验证、资质认定、质量体系等情况,研判了目前存在问题风险,安排部署了机构自查承诺、专家现场评估、鉴定文书评查、完善能力考核等工作,要求省协会加强技术指导和鉴定人业务培训,查找执业风险点、管理异常点以及影响鉴定质量的不足点,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培育崇尚法治、科学严谨、业务精湛、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行业精神。

    会议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提升站位。 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醉酒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醉酒危险驾驶行为的紧迫性,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司法鉴定原则,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实施。二要严格标准,强化执行。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鉴定机构应当对血液样品制备和仪器检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风险告知”“三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等规定,司法鉴定机构要全面学习掌握,强化对环节过程的留痕记录,切实提升血液酒精检测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要提升能力,增强素质。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要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多样化检测设备,缩短鉴定期限,提升服务效能。司法鉴定人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按照《意见》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开展鉴定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四要抓实督察,严肃纪律。加强司法鉴定工作行政、行业“两结合”管理机制,推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管控同向发力,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司法鉴定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统一。

    省协会法医毒物专委会专家对《意见》中涉及血液酒精检测司法鉴定的内容进行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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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12-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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