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合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暨十大典型案例

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建设再启新章

两地联合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暨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化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建设和川渝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成果应用,2月7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会同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在四川天府中央法务区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发布了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蓝皮书(下称蓝皮书)暨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合作创全国之先,两地正逐步成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发展具有比较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的热土。截至目前,川渝共有1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范围涵盖除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外的6个大类43个类别。

    蓝皮书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川渝两地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主动作为、携手并进,为建设美丽川渝和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的生动实践,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打造川渝两地环境司法鉴定合作协作“共同体”,包括两地共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共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资质等七方面。二是织密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功能网”,包括构建质量管控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等五方面。三是搭建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全领域服务“展示台”,包括有力守护川渝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促进川渝司法公平正义等五方面。四是谋划展望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远景图”,对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到2025年以及远景2035年发展进行了描绘。

 

 

    蓝皮书极具首创性、协同性、专业性、综合性和前瞻性。这是全国首次以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行业为主体,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为主题发布的蓝皮书,其内容经专家学者专业评审,涵盖环境损害鉴定6大领域43个项目,是川渝司法行政系统、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通力合作,共同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合作的实践成果。

    会上还发布了“船舶废油损害环境 司法鉴定及时止损”案等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十大典型案例。媒体记者围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四川司法鉴定行业紧盯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共赢常态化机制建设、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开展整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源等工作、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提问,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四川天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院相关负责人逐一作答。

 

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十大典型案例有哪些?

一起了解一下~~~

 

    近年来,川渝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两地同是环保大省(市)的重要定位,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推动川渝两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有4起案例入选司法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多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和“检察机关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例”。

    为进一步促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两地司法鉴定协会配合,开展了川渝地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机构初步推选、专家集中评阅、两地行业协会综合评定、两地行业主管部门审定,推选出“船舶废油损害环境司法鉴定及时止损案”等十大川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船舶废油损害环境

司法鉴定及时止损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区域调查、跨部门联动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案件的顺利解决,为多部门联合办理环境损害案件提供了有益经验。废油中含有多种有强烈毒性的成分,处置不当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本案在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与鉴定材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涉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予以认定,为后续责任认定和后续环境修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例二

村镇厂房散发异味

司法鉴定捕捉“元凶”二次铝灰

 

    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较大,且与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二次铝灰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具有反应性和毒性的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妥善进行贮存、收集、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对此类案件进行鉴定,能够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或贮存铝灰等危险废物的行为,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案例三

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损害大气环境

司法鉴定助力重现蓝天白云

 

    大气污染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感受最直接的环境问题之一。但由于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大、稀释速度快、提取固定证据困难,往往给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施带来较大困难。本案通过对比企业排污许可证、排放月表和在线数据报表,明确涉案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总量,再根据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实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衷,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案例四

设施故障致二氧化硫排放超标

司法鉴定为大气环境污染损害溯源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同根同源,主要由煤炭等化石能源燃烧产生。在当下环境污染区域性、结构性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碳减排,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为抓手,对促进生态环境由量变向质变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在大气环境污染及相关案件中,大气环境污染损害的溯源一直是一个技术难点,本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相应技术导则推荐的预测模式,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技术支撑。

 

案例五

养猪场超标排污致养鱼场鱼苗死亡

司法鉴定明确超标排污因果关系

 

    本案通过污染物迁移路径的合理化论证,明确了污染行为与生物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养殖行业规范化运行起到了警示作用,为类似排污案件造成的间接环境损害鉴定提供借鉴和指导意义,对促进长江支流环境保护的重视具有重要意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以及环境污染的后期修复提供了有力支持,维护了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

 

案例六

非法直排污水281吨难定损

虚拟治理成本法科学测算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是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高速推进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工业生产带来的高污染排放让城市环境规划与管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本案鉴定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对非法排放污水入市政管网导致生态环境损害的数额进行了测算,并将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实物量化,对于准确地定量评估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有着重要意义。

 

案例七

电镀作坊私排废水入河

司法鉴定助力打击犯罪修复环境

 

    本案系非法排放废水污染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该鉴定意见为司法机关回答了土壤环境损害范围与程度的专业性问题,为定罪量刑提供了有力支持。涉案电镀小作坊虽已关停、拆除,潜在的环境风险仍不可忽视。根据鉴定专家提出的环境修复建议,以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环境修复指导意见,涉案区域生态环境风险得以顺利解决,区域生态环境得以较快全面恢复。本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八

油罐车侧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多种鉴定手段抽丝剥茧定损

 

    该案例系突发环境事件,且涉及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多个领域,鉴定过程十分复杂。在没有MTBE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本案借鉴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调查单位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参考中科院关于地下水恢复工程的有益经验,采用多种鉴定手段,提出了土壤和地下水工程修复以及跟踪监测等恢复生态土壤和地下水服务功能的措施。目前,地下水修复工程已完成,相关跟踪监测功能正在如期推进。该案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复杂性和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可为类似案件的鉴定提供参考。

 

案例九

20余人在河滩地非法采砂

司法鉴定科学量化损害价值

 

    河砂是宝贵的矿产资源,不仅包括河道内的砂石,也包括河滩地的砂石,归国家所有,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同时,河砂也是河流生态环境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流区域生态环境稳定和健康状态的重要支撑。未经环境评价和科学论证的非法采砂行为不仅会破坏矿产资源,也会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本案从事实出发,明确了司法鉴定要点、程序和主要的鉴定内容,对于今后类似非法采砂司法鉴定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作用。

 

案例十

村民捕杀野生动物制成熏肉

DNA检测验明正身助力科学量刑

 

    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司法鉴定实践,针对嫌疑人猎杀动物除去皮毛,分解肢体并制成烟熏制品,动物形态已经完全破坏,不能进行形态鉴定的情况下,探索采用科学恰当的方法对物种、个体数量提供了技术方法和技术路线的示例,有效遏制并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

 

来  源:四川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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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2-0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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